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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竹田國中

公告訊息

勤休制度宣導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(1)114 年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課程


(2)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略以,公務人員服勤時間及休假制度,除滿足行政組織運作目的與效能外,亦應致力於維護公務人員之身心健康,考試院遂修正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,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,延長辦公時數,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之上限。另為強化公務人員健康權保障,請各級主管人員應覈實指派加班並衡酌加班之必要性、合理性及急迫性,又加班後應給予適當之休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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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4-2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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