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壹、 依據:
一、依據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。
貳、 目的:
一、落實學校環境教育工作。
二、提昇國民中學教師環境教育議題專業知能,透過教育過程,獲得保護及改善
環境所需之知識、態度、技能。
三、結合友善環境,探索戶外教育增進學員對環境教育教材運用與開發。
參、 實施方式:
一、 講題:環境生態結合社區永續發展
二、 主講:禮納里社區解說員 柯廣一先生
三、 日期:113 年 2 月 15 日(星期四) 8:00-16:00
四、 地點:涼山遊憩區,禮納里社區,法法樣工作坊
五、 參加對象:本校教職員工30人。
六、 活動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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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 |
內容 |
主持人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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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00~08:30 |
教職員工集合,行前說明 |
學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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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~09:00 |
出發至涼山休憩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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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~11:30 |
解說員帶領與生態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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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廣一先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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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30~12:00 |
移動至禮納里社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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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00~15:00 |
午餐及社區永續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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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廣一先生 |
法法樣工作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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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00~16:00 |
禮納里社區導覽 |
柯廣一先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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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00 |
賦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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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 經費:由本校經費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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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1-2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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